案例事實
范小姐的生活曾是一場無止盡的噩夢。
作為一名普通的受薪族,她面對的不是單一銀行的債務,而是一群「債權人軍團」。從主流的遠東、花旗、玉山銀行,到汽車貸款的滙豐汽車,甚至包括資融公司如二十一世紀數位、東元資融,以及專門收購債權的「滙誠第一資產」。
回憶起那段日子,最怕的就是聽到管理員說:「你有掛號喔!」那疊厚厚的法院通知與催收函,像是一道道催命符。手機響起未知來電,她連手都在發抖,因為接起來可能是銀行專員的冷嘲熱諷,也可能是資產管理公司語帶威脅的法務告知。她曾經試著自己算,但無論怎麼算,每個月的利息與本金,早就遠遠超過她的薪水。
她陷入了「借新還舊」的死循環,直到走進天秤座法律事務所。我們告訴她第一句話:「別再自己算了,妳的控制權已經喪失,現在我們幫妳拿回來。」
在更生程序中,最難的一關往往是「債權人會議」。許多債務人以為,只要銀行不同意,更生就不會過。這是一個嚴重的誤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0條第1項、第2項:「法院得將更生方案之內容...通知債權人,命債權人於法院所定期間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該方案,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
沈默即同意:本案中除上述三家銀行反對外,其餘如中華電信、資融公司等債權人「逾期不為確答」。在法律效力上,這些沈默的債權人全部被歸類為「視為同意」。
過半門檻: 最終統計,同意及視為同意的債權人共6位,已超過半數,且其所代表之債權額占59.94%,也超過了二分之一的門檻。
強制可決:透過這套法律流程,即便有三大銀行反對,本案依然被「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
給債務人的核心建議:
停止恐懼,啟動程序:債務不會因為你躲起來而消失,但法律程序可以強迫債權人坐下來談。
專業切割:像范小姐這樣面對超過10家債權人的複雜案件,絕對不能單打獨鬥。專業律師能精準掌握每一家銀行的陳報進度,確保在「沈默期」過後立即促請法院認可。
認清現實:更生不是逃債,而是「依能力清償」。每月2,500元是基於妳的收入扣除必要支出後的「餘額」。法院看重的是「公允、適當、可行」 。
法院之所以認可本案,除了程序上的「視為可決」外,更在於對債務人未來生活穩定性的評估。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2條第1項、第2項:「更生方案經可決者,法院應為認可與否之裁定。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
勝訴理由拆解:
無消極事由:法院審核後認為,范小姐並無消債條例第63條所規定的「不應認可之情事(如浪費、賭博或惡意隱匿財產等)。
生活程度限制:雖然每個月只需還2,500元,但法律也同步實施了「生活限制」,確保債務人在清償期間不會過度消費。這對債權人來說也是一種保障,確保債務人的每一分錢都優先用於還債。
社會安定考量:讓范小姐在維持基本生活的基礎下,透過6年的固定清償,最終重回社會經濟體系,這比讓她被債務壓垮、選擇失聯或極端手段,對社會整體的利益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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