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因代理孕母費用相對低廉,又被稱為「歐洲代孕之都」,吸引不少來自西歐及中國的「準爸媽」前往烏克蘭。此次俄烏戰爭爆發後,不僅烏克蘭民眾遭受攻擊,連帶影響代理孕母中的寶寶,許多「準爸媽」擔心寶寶遭受戰火波及,亦無法將寶寶帶回家中,不過澳洲代孕仲介全球主管埃弗林厄姆(Sam Everingham)現在正尋求解決方案中。
代理孕母的孩子和誰有血緣關係?
代理孕母技術上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在代理孕母的子宮內完成受精懷孕,孩子和代理孕母有血緣關係,故委請代理孕母之女子,要透過收養程序才能成為孩子法律上的母親;另一種則是先在體外進行人工授精,產生胚胎後再植入代孕者的子宮,故委請代理孕母之女子本身及和小孩有血緣關係,是以孩子是否和代理孕母有血緣關係取決與卵子來源。
我國法律規定:
現行人工生殖法中,雖允許人工授精、試管嬰兒,但施行對象只限不孕、重大遺傳性疾病或有醫學正當理由之夫妻,且未將代理孕母制度納入,原因在於代孕有將子宮、嬰兒商品化的疑慮。不過,在國外仍有許多國家將代理孕母合法化,我國人民亦可透過國外代孕制度取得小孩,如此將造成代孕生殖地下化的問題,亦會造成貧富差異,有損我國立法限制代理孕母之目的。
為解決上開問題, 2020年立法院一讀通過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規定只要妻無子宮;妻因子宮、免疫疾病或其他事實,難以孕育子女;妻因懷孕或分娩有嚴重危及生命之虞時,即可實施代孕生殖,以符合國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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