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雷姓男子藉口搬電腦,竟入屋持刀架在前妻脖子,加以性侵得逞,又拿走對方勞力士錶及三萬元現金,前妻憤而提告。雷男否認犯行,辯稱沒性侵,拿走手錶是為了讓前妻能再找他。由於前妻當庭幫雷男求情表示,「他父母很疼愛我,他可能一時衝動,希望法外開恩,能判輕一點」,台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及竊盜罪嫌判四年。
台商落跑 判賠二奶1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