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同業「不良賣家」屬實 法院判無罪

在網路上賣線材的林姓男子前年以「超酷~花錢用拍賣公佈不良網路線賣家~唉」為標題,轉貼批評同業張姓男子沒有信用的文章;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等罪嫌起訴林,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文章屬實,未誇大或杜撰,判他無罪。
林姓男子貼文指張姓男子經營的線材公司沒有信用,「訂單騙到手再說」、「沒辦法交貨也沒誠意處理」,還要大家「千萬要小心這家公司」,並公佈公司網路拍賣帳號及連結網址,被檢方起訴。
林否認犯行,稱原本寫文章的網友是一名資深網路賣家,有多次交易紀錄,信用評比很好,且文章中的人、事、時、地、物非常詳細,代表可信度很高,他確信這是事實才轉貼。
法官調查,文章內容是一名游姓資深網路賣家根據自身與張交易經驗所發表,林轉貼文章內容,再加註標題和評語,沒有誇大或杜撰,屬於善意評論。林既然認定文章內容屬實,就沒有誹謗意圖。此外,林轉貼的文章不是憑空杜撰,與妨害信用構成要件不符。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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