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規範六月上路,延遲可求償

室內裝潢動輒數十萬、上百萬,遇到不肖業者,消費者常成了冤大頭。行政院消保處近日審議通過建築物室內裝潢裝修範本草案,消費者將可依此與業者簽約,一旦工程延宕,除可要求按日支付工程總價千分之一的延遲金,業者如是空殼公司或有瑕疵拒不改善,還可要求終止契約;預計六月公告上路。

法律評析

國內第一份建築物室內裝修範本,包括工程承攬及設計委託等已草擬完成,為避免業者是空殼公司,明定業者不得將工程全部轉包,如有違反得終止契約。此外,為避免業者施工後漫天喊價,範本也明定工程範圍、內容及價款須經消費者同意後增減;如未於期限內完工,業者應按日給付工程總價千分之一計算的延遲違約金,並得由消費者原應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消費者也要留意,範本已明定業者必須完成一定階段工作並經消費者確認後,才可請求給付相當比例的費用;以避免業者要求一次繳清費用確延宕服務。及為避免業者未按施工期限完工或有瑕疵拒不改善,消費者得要求限期完工或限期修繕,如無法達成則可委託第三人,所生費用由尚未撥付的款項支應,並得終止契約關係。

範本上路後,優先適用建築物六層樓及以上的屋子,因該類建築的裝修必須提出申請,營建署將要求業者參照範本內容與消費者簽約,並主動發文給各建築師事務所及室內裝修業者。

居家裝潢可分五步驟,分別是找尋設計公司、溝通想法與要求、締約、工程施作及驗收等。其中締約部分最為重要,必須要求業者出具詳細的估價單,並附上建材圖樣、施工圖等,民眾最好跟著業這者親自查驗實際建材的品質。至於付款原則,建議可分四階段分期付款,簽約時付出總工程款三成,木作時再支付三成,施做油漆時也接近工程尾聲,再支付三成,驗收後再將最後一成尾款支付。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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