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增列酒駕致死條款,酒駕致死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肇事者再也無法選擇易科罰金,僅能夠選擇易服社會勞動,整體處罰更為嚴重,可望有一定程度的遏阻作用。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大幅提高酒後駕車刑度,法界與警界都持正面看法,認為可有效遏阻酒駕的違法行為,但在量刑上,仍視個別法官能否感受社會氛圍,做出適當的判決。
由於刑責提高,日後酒駕涉及公共危險罪而遭逮捕的現行犯,都要隨案移送地檢署,現行依刑事訴訟法「得」不予解送的規定將無法適用,警政署已交由刑事局研議,將要求各警察機關依規定辦理,以符法制。
過去酒駕致人於死,只能以過失致人於死罪論處,刑度僅在兩年以下,顯然與當前社會期待有落差。如今增列酒駕致死條款,刑度大幅拉高至七年以下,給予法官更大的量刑空間,也才能真正嚴懲惡劣的貪杯之徒。
法官指出,酒駕致死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與過去最大的不同在於,肇事者再也無法選擇易科罰金,僅能夠選擇易服社會勞動,整體處罰更為嚴重,可望有一定程度的遏阻作用,也能夠促使肇事者更積極的與被害者家屬談判和解,以換取緩刑或易服社會勞動空間。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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