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中司機雖然有拉手煞車,但若如汽車修理公司所說沒有定期檢查汽車煞車皮或者手煞車零件,則仍可能有「過失」侵權行為責任,至於該司機所屬公司,依據民法第188條,需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鬼月見鬼?桃園縣平鎮市大白天發生無人駕駛貨車,無故「倒退嚕」80公尺,突然又90度大迴轉,最後撞上警員私人轎車的怪事。農曆7月開鬼門的第二天、1日下午2點,陳姓貨車司機說,他有拉手煞車,且車窗、車門也都鎖住,他會全額認賠3萬多元修車。
金鈴鹿汽車生活館負責人潘振生說,手煞車太過老舊,煞車皮磨損,或手煞車線鬆脫,車子都可能無故滑動。公所工務課解釋,上海、中庸路地勢看來雖然平坦,但柏油路面都做了斜面設計方便排水,角度僅有2度,肉眼不易分辨,可能是手煞車沒拉好,車輛滑動後,加上重力加速度才滑行,當事人可別自己嚇自己了。
該案中司機雖然有拉手煞車,但若如汽車修理公司所說沒有定期檢查汽車煞車皮或者手煞車零件,則仍可能有「過失」,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該司機所屬公司,依據民法第188條第1項本文,需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僱用人可以舉證證明他有盡到監督義務,仍可免責。
1人租屋3人住 構成詐欺得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