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案之中吳姓男子並未減損聽覺的機能,因此造型師只構成刑法第277條第1項輕傷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被害人還可以透過民法第195條規定,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剪髮怎會耳朵被喀擦!一名男子日前到北市東區剪髮,孰料設計師不慎將他耳朵剪掉一小塊肉,傷者送醫後因找不到殘骸,醫師只好直接縫合傷口,事後家屬提出二十萬元精神賠償,且認為髮廊企圖卸責,因此提出傷害罪告訴。
設計師不慎剪掉客人耳朵的一塊肉,若嚴重造成聽覺能力喪失,則因為合乎刑法第10條第4項第2款:「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之「重傷」定義,而構成刑法第278條重傷罪。然而,該案之中吳姓男子並未減損聽覺的機能,因此造型師只構成刑法第277條第1項輕傷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吳先生也可以依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請求精神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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