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遊戲機,業者須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向市縣主管機關申請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才能營業。台中地檢署指出,有關夜市擺設彈珠電子遊戲機,機台都是屬於「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中「娛樂類」
全台各地夜市常見的「九龍珠」電動彈珠檯,是大小遊客常玩的玩意兒,一般人習以為常,不過,台中市警方最近在夜市數度查抄這種電動彈珠檯,業者辯稱不知道違法,批警方挑軟柿子吃。業者被沒入機台並偵辦時大聲喊冤,供稱純粹提供娛樂,哪知會違法;北中南多名夜市彈珠檯同業間聞訊後也皮皮剉,擔心各地警方跟進,自己飯碗不保。
根據「電子遊樂場業管理條例」第4條等規定,電子遊戲機係指利用電、電子、電腦、機械或其他類似方式操縱,以產生或顯示聲光影像、圖案、動作的遊戲機具,或利用上述方式操縱鋼珠或鋼片發射的遊樂機具;至於未具影像、圖案,僅供兒童騎乘者,不包括在內。若屬電子遊戲機,業者就須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向市縣主管機關申請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才能營業。
業者反應,夜市攤販擺設的彈珠檯等遊戲機台,產生的燈光影像,都是供計分兌換獎品使用及增加娛樂效果,純粹供小朋友或親子娛樂,沒有賭博性質,利潤不高。況國內各縣市早凍結電玩執照發放多年,現有的電玩執照雖然可以買賣,但動輒叫價數百萬元,證照卻又不能遷移處所營運,叫夜市小攤商如何「有照」合法經營。
但警方卻也是依法行事,為了避免有不肖業者藉由彈珠台進行賭博行為,警察若收到民眾通報時,仍然得依法進行取締。
台中地檢署指出,有關夜市擺設彈珠電子遊戲機,機台都是屬於「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中「娛樂類」,因經濟部是主管機關,訂有電子遊戲機種規範,警方如有疑義可先送經濟部鑑定,如果警方將案件移送到地檢署,檢方還是會請警方先送經濟部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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