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涉嫌以變更屋舍用途來為廠商解套,此舉恐涉圖利罪嫌。據指出,上述工務所無法進駐辦公和住宿後,在此駐點的東工處人員,每月必須再花費約十萬元租用民宅充當辦公處所及宿舍使用。
鐵路改建工程局東部工程處因「台鐵內灣支線捷運化工程」需要,花了近千萬元在新竹蓋了一間大型工務所,但事後變更設計,改為不設水電、當成「倉庫」使用,實際上卻成了「蚊子館」,調查局海員調查處接獲檢舉,指東工處長指示政策大轉彎,過程涉圖利廠商,已立案全力偵辦。
檢舉內容還爆稱,黃中杰住在桃園,卻幾乎天天搭公務車往返宜蘭的東工處上班,每次來回里程數高達兩百公里,他特地挑選一名住在桃園的司機為他開車,被人批說「浪費公帑的程度無以復加」,其行事風格在局內引發爭議。
調查局追查發現,工務所發包時採土建標,營造商承攬後,黃要求水電標也要併給土建標做,而土建標快完工時,黃指示辦理以減帳方式,讓水電標部分不施作,因此,原本規劃一樓宿舍、二樓辦公室的工務所,最後用途竟變更為「倉庫」。
檢舉指稱,此工務所原本依進度施工,最後因成本高漲等因素,黃涉嫌以變更屋舍用途來為廠商解套,此舉恐涉圖利罪嫌。據指出,上述工務所無法進駐辦公和住宿後,在此駐點的東工處人員,每月必須再花費約十萬元租用民宅充當辦公處所及宿舍使用。黃中杰稱被惡意中傷。
黃中杰昨受訪表示,「評估後的結果,改為倉庫使用,比較符合經濟原則」,他認為被檢舉是有人惡意中傷,但他對花大錢蓋了「倉庫」卻閒置不用一事,則指「已運了一些號誌材料進入存放」,其餘沒有進一步說明。
對於搭公務車來回桃宜上下班,黃說,現在是每星期五回家一次,而東工處的轄區很遼闊,「確實經常會派車出差」、「我們搞工程的,又不是一般行政機關,常會去工地看看」。但相關人士說,黃從九十六年二月上任,幾乎天天搭公務車上下班,直到不久前,疑耳聞遭人檢舉,才減少搭公務車返家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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