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報復,男子燒女友租屋處,放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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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案中男子把酒精燃料瓶釘入女友租屋使用中的住宅,因為這種行為具有高度危險,因此在這類的犯罪中不需要有實際損害,也不需要有造成損害的可能性,馬上就成立犯罪放火罪

    某男子不滿女友提分手,便將酒精燃料瓶內酒精點燃後丟入女友公寓住處,導致住屋內燃燒,所幸未燃燒蔓延他住戶,但最倒楣的仍是無端受災的房東。

    法律評析

    放火燒前女友住處,放火罪與社會法益之保護

    本案例涉及刑法第173條放火罪,在放火犯罪發生時,往往因火勢蔓延不是人力所能控制,造成大量民眾傷亡以及人民財產的損失,所以放火罪主要在保護社會法益,維持社會的公共秩序。本案中男子把酒精燃料瓶裡頭的酒精點燃後丟入公寓,放火燒燬女友租屋使用中的住宅,因為這種行為具有高度危險,因此在這類的犯罪中不需要有實際損害也不需要有造成損害的可能性,只要男子一做到放火行為馬上就成立犯罪,可處到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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