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教唆故意而唆使他人實行構成要件該當且違法的故意犯行之人。教唆犯之行為在於引發或招致他人之犯罪行為...
指故意幫助他人實行構成要件該當且具違法性的故意犯行之人。幫助犯與正犯的區別在於,其欠缺對犯罪的支配;...
只單純違反法律的誡命規範,即不為法律所要求之特定作為的犯罪型態。亦即,法律規定行為人應為特定作為,但...
「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此即所稱不純...
又稱不能未遂,刑法第26條明文規定:「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係指行為人已著手...
又稱誤想犯,係指行為人因為幻覺或因誤解法律,而幻想或誤認其行為應屬法律加以處罰之行為。亦即行為人誤以...
又稱舉動犯或形式犯,指犯罪行為一經著手實行,於其行為完成時其犯罪即告成立者。亦即行為人只要單純地實現...
又稱侵害犯或實害犯,指犯罪行為必須造成構成要件所預定之客觀可見的實害結果,始為既遂。如殺人罪、傷害罪...
指除實施法定之犯罪行為外,尚以事實上發生具體的危險始足成罪之犯罪。換言之,具體危險犯係將危險狀態作為...
指某種行為當然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險性,而不以有事實上具體侵害法益的危險為必要的犯罪。換言之,抽象犯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