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金融圈的併購大戲,往往是資本市場最吸睛的焦點,但伴隨而來的資訊揭露義務,更是維繫市場公平的關鍵法律防線。玉山金控(2884)與三商美邦人壽(2867)近期因媒體報導的併購出價傳聞,導致股價劇烈波動,卻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即時澄清,雙雙被臺灣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證交所)處以新台幣20萬元違約金。這起事件不僅是金融大新聞,更是一堂生動的《證交所重大訊息處理程序》法律課。
【新聞來源:yahoo新聞網】
一、 媒體熱議併購價碼,股價暴衝警鐘響起
這次事件的起點,要追溯到 114 年 10 月 24 日至 27 日。多家媒體陸續報導了玉山金控參與投標三商壽的出價條件等敏感內容。由於此類併購資訊對公司價值具備重大影響力,傳聞一出,立刻引起市場高度關注。
最關鍵的一天是 10 月 27 日,三商壽的有價證券價格在開盤後出現了顯著波動,明確顯示股價已受到媒體報導的強烈影響。在資本市場中,這類足以牽動股價的重大消息,是上市公司必須立即回應的「警訊」。
二、 「兩小時黃金定律」:上市公司重大訊息的法律時限
為何證交所能對這兩家公司開罰?法律依據來自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6條第1項第2款。
此條款明確規定:「傳播媒體報導之內容,若足以影響上市有價證券之行情者,公司應於知悉或接獲查證通知後,即時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至遲不得逾發現後二小時。」
這就是所謂的「重訊兩小時黃金定律」。立法目的在於確保資訊的即時性與對等性,避免少數人因掌握未公開的內線消息進行交易,損害廣大投資人的權益。當股價因傳聞波動時,公司有「立即」澄清的法定義務,最慢時限就是發現報導內容後的兩小時。
三、 延遲澄清釀違規,兩小時的沉寂代價
證交所指出,三商壽(以及玉山金控)在 10 月 27 日當天,面對媒體報導與股價顯著波動的事實,卻直到收盤前都沒有依照前述規定即時輸入重大訊息進行澄清或說明。這種「慢半拍」的資訊揭露行為,顯然違反了法定的「即時」原則。
證交所因此依規處以新台幣 20 萬元違約金,並函知公司必須確實改進。事實上,在股權交易市場中,這種延遲澄清的行為,輕則影響投資人判斷,重則可能涉及內線交易疑慮,對市場秩序的傷害不容小覷。
四、 實務案例:其他上市公司亦曾因「重訊失速」受罰
這類因未及時澄清媒體報導而遭罰的案例並非首見。例如,過去曾有上市公司因媒體報導其子公司出售土地的資訊,引發股價異常。公司雖聲明報導不實,但因延遲申報或澄清內容與事實不符,同樣被證交所依《重大訊息處理程序》開罰。這些案例一再提醒所有上市公司,面對足以影響股價的傳聞,「立即行動」是唯一的合法選項。
五、 律師補充:資訊揭露的黃金法則與內控風險
在資本市場中,資訊就是金錢。即時、正確、完整的資訊揭露是上市公司對所有股東最基本的誠信義務。本案罰鍰金額雖不高,但對公司信譽影響甚鉅。
律師提醒,上市公司應建立一套有效的媒體監測與危機處理機制(內控機制)。一旦發現重大傳聞,應由專責單位迅速判讀其對股價的影響性,並在法定期限內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無論報導內容是否屬實,都必須在第一時間回應,以避免被認定為延遲揭露,進而維護市場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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