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眾量級CROWD」開設公司全家逃漏稅—相關法律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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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萬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創始成員Andy、家寧情侶檔,分手後爆發財務糾紛,家寧和母親設立的公司「群海娛樂」有逃漏稅嫌疑,昨(21日)新北地檢署依涉犯稅捐稽徵法等罪搜索群海並約談家寧母女,最後全家交保。今日Andy經紀人對此事,也做出回應。檢調昨日基於保全證據,前往群海娛樂辦公室、相關被告及證人住所共5處,約談家寧母女及公司員工共9人,晚間陸續將9人移送新北檢複訊,預計將有強制處分。訊後家寧以3萬交保,爸爸和妹妹5萬交保,而家寧媽媽則是2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新聞來源:yahoo新聞)

    法律評析

    (一)據新聞報導,檢調是以涉犯《稅捐稽徵法》等罪進行搜索與約談,這表示「群海娛樂」可能涉及以下幾種逃漏稅的行為:

    1. 虛報、漏報所得額: 公司可能透過不實的會計記錄、隱匿收入、虛列成本費用等方式,減少應申報的所得額,進而減少應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這可能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2. 逃漏營業稅: 若公司有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行為,可能涉及未依規定開立發票、短報銷售額等方式,逃漏應繳納的營業稅。這可能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或第42條:「代徵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占或挪用已代徵之稅捐者。二、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匿報、短報或不為代徵者。」
    3. 其他違反稅法規定的行為: 例如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未按時申報納稅等,雖然情節可能較輕微,但也可能面臨行政罰鍰。

            (二)法律效果

            一旦逃漏稅行為被查證屬實,將會產生以下法律效果:

    1. 刑事責任:如前所述,若涉及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可能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處罰。《稅捐稽徵法》對於不同情節的逃漏稅行為,設有不同的刑責規定。
    2. 行政責任:除了刑事責任外,稅務機關還會根據《稅捐稽徵法》第44條至第48條等規定,對逃漏稅的行為處以罰鍰。罰鍰的金額通常是所漏稅額的一定倍數。例如,漏報或短報銷售額,未繳納營業稅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
    3. 追繳稅款及加計利息:稅務機關會追討公司過去短繳或未繳納的稅款,並且會依照規定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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