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先告狀,男子敗訴

高雄市許姓男子與妻子結婚20年,7年前成為「無性夫妻」,他因有「小三」,以拒絕行房等理由訴請離婚,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兩人婚姻問題,主要是許姓男子造成,且妻子不同意,判決許姓男子敗訴。

55歲的許姓男子20年與妻子周姓女子(50歲)結婚,育有3名子女,目前都已成年,許姓男子今年初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指稱夫妻87年開始分房,93年間成為「無性夫妻」,許姓男子95年搬離住處,夫妻關係名存實亡。

許姓男子說,妻子93年間起性情丕變,他每次求歡時,妻子就以「都幾歲了,孩子那麼大了,不要來煩我」拒絕與他同房,兩人從此就沒有性生活,97年間他生病住院,妻子不但沒到醫院探視,連打電話關心都沒有,兩人已形同陌路。

法院審理時,周姓女子說,丈夫婚後常以工作忙碌為由,動輒2、3天不回家,夫妻87年間分房,是因她不同意丈夫買新車,丈夫便以分房要脅,92年間變本加厲,丈夫更常徹夜不歸,出現外遇跡象,95年間開始要求離婚,並承認在外面有「小三」。

子女作證時,也指稱父親曾自爆「外面有女人」,且近年來一再逼迫母親簽離婚協議書,法官認為,兩人婚姻確實已亮紅燈,但歸責主因是許姓男子造成,沒有理由提出離婚訴訟,且妻子不同意離婚,所以判決許姓男子敗訴。

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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