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圖片賺人氣,分享轉傳皆違法

一般民眾使用時最容易觸法的行為就是張貼色情圖片、影片或色情訊息,該行為已違反刑法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台北市張姓男子為衝自己在論壇的積分,上網張貼10張裸露女性生殖器,被彰化警方發現,查出他去年9月7日在松山區住處張貼色情圖片,以妨害風化罪嫌將他送辦。台北地檢署傳喚張姓男子到案,他承認貼圖,供稱轉貼圖片只是想獲得更大的權限看更多照片,不知這樣也觸法,最後檢方要他寫悔過書並繳交緩起訴處分金2萬元,緩起訴處分

法律評析

為獲論壇積分貼色圖  依散布猥褻判罰2萬元

(一)一般新網路論壇為了快速招攬人氣,常用提供情色、盜版下載的作為手段,而為了免責,除將主機設在國外躲避追查外,並設定積分制度,讓網友自行張貼來賺取積分。

(二)一般民眾使用時最容易觸法的行為就是張貼色情圖片、影片或色情訊息,該行為已違反刑法235條:

散布播送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若張貼的圖片是未滿18歲者的圖片,還會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散布播送販賣兒童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或公然陳列而持有前項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各位網友千萬不要為了賺取虛而不實的積分而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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