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法律程序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5條及第14條分別規定聯邦或各州非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之生命、自由或財產。早期對於該原則皆解釋為自行政及司法方面保障人民不受非法定程序之侵犯。迨十九世紀後業始及於實體法之範圍,即運用此原則檢視法律是否符合公平正義、正當合理。大法官釋字第384號解釋亦就「實質正當之法律程序」之內涵有所明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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