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首例 信用卡循環利息免付

正當信用卡、現金卡雙卡利率是否調降,引發各界關注之際,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趙子榮審理一件卡債清償案,開司法首例,引消保法「定型化契約違反誠信原則,無效」規定,十日判決馬姓民眾不必給付循環息、違約金,僅須償還本金即可。

過去類似卡債求償案,法官頂多是以依民法賦予法官「酌減」利率的職權,將銀行求償循環息、違約金利率調降一半。本件判決完全「砍掉」,消費者不必付一毛利息,對維護弱勢消費者權益,別具意義。本案還可再上訴。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1/4/1l27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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