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繼承的後續動作是什麼?
  • 台中地區-7/8(二)現場免費與律師法律諮詢(❁´◡`❁)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
  • 法規:非訟事件法 (民國 102 年 05 月 08 日 修正)

    第 141 條 (刪除)

     
    依民法的規定,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後,繼承人應對有報明債權之債權人及繼承人已知之債權依數額比例計算後以遺產償還,所以現在應該是把遺產按比例分別償還給國稅局和銀行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