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第三審乃「法律審」,是以,我國民事訴訟法於第三審乃採律師強制代理,以保障當事人權益。此外,第三審...
兩造當事人對於第一審法院依通常訴訟程序所為之終局判決,就其確定之事實均認為無誤者,為節省當事人勞力、...
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對於法院或審判長所為不利於己未確定之裁定,聲明不服,請求上級法院廢棄或變更之程序,...
當事人或繼受人對於已確定之終局判決,請求法院廢棄該判決,請求法院再開程序,再為本案審理,是一種訴訟法...
債權人請求給付金錢,以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逕依債權人之主張為基礎,向債務人發支付命...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恐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請求法院裁定扣押債務人之財產而禁止...
公示催告之聲請人,欲使利害關係人喪失權利,使不申報權利遭受法律上之不利益,聲請法院宣示某權利喪失或證...
執行名義為表示私法上給付請求權存在及範圍,得具以聲請強制執行之公文書。又,得為執行名義者,應以法律已...
非明定之法律名詞。斡旋金制度長久以來一直是不動產仲介業相沿成習之交易慣例。指的是在買方有意購買不動產...
仲裁法所謂之「仲裁」係指當事人以書面訂立仲裁協議,約定將有關其現在或將來之爭議,交由獨任仲裁人或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