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辭典 > 民事法令類

  • [民事法令類]當事人恆定原則

    在訴訟繫屬中,當事人將訴訟標的法律關係移轉於第三人,該訴訟程序仍由原當事人進行之主義,即原當事人仍有...

  • [民事法令類]訴之變更

    通說認為訴之三要素(當事人、訴訟標的、訴之聲明)中一個有變更,就是訴之變更。少數說認為當事人之變更非...

  • [民事法令類]訴之追加

    原告在訴訟中,除了繼續原訴訟之進行外,並加入新的訴訟要素,追加合法時,則依訴之合併一併審判,民事訴訟...

  • [民事法令類]反訴

    是被告向原告及就訴訟標的必須合一確定之人提起,須向本訴繫屬之法院,在言詞辯論終結前,且反訴之訴訟標的...

  • [民事法令類]書狀先行程序

    法院暫不指定期日,而兩造先行交換書狀至相當程度,始指定期日審理之程序。民事訴訟法第268條、第268...

  • [民事法令類]爭點整理

    係指釐清紛爭當事人間爭點及其內容之活動或過程,藉此使何者為爭點及其內容為何在整理主體間(例如,法院與...

  • [民事法令類]主張責任

    即主觀之舉證責任,因民訴採辯論主義,故成為判決基礎之事實必須當事人提出,法院才得以斟酌,若當事人不主...

  • [民事法令類]舉證責任

    法院就當事人爭執之事實,如仍無法依自由心證判斷真偽不明時,法院不得拒絕判決,必須依舉證責任分配之規定...

  • [民事法令類]訴訟上自認

    在辯論主義之範疇下,當事人一造對他造主張不利於己之事實在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在受命法官、受託法官...

  • [民事法令類]擬制自認

    當事人對他造主張之事實在言詞辯論或準備程序時不加爭執時,視同自認。但當事人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追復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