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妻,不可戲。亡友女,豈可欺?

因丈夫不幸病逝,其妻帶三名分別為十、八、六歲大的三名子女投靠丈夫生前友人吳姓菜農,五人同居於宜蘭市,小孩稱呼吳男「老爸」。未料,與病逝友人妻小同居的第一晚,吳嫌就猥褻友人十歲女兒,之後更兩度指姦女童,甚至在女童反抗時,還拿皮帶作勢抽打女童弟弟脅迫就範;法官痛斥菜農為逞獸慾,連稱他「老爸」的女童也狠心戕害,且犯後毫無悔意,昨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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