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資本總額由各股東繳足 經濟部:沒有實收資本額登記問題

有限公司的資本總額是由各股東繳足的,所以就沒有實收資本額的登記事項

經濟部日前表示,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時,由於可以分次發行,所以會有資本總額及實收資本額的區別,不過,有限公司的資本總額是由各股東繳足的,所以就沒有實收資本額的登記事項,至於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的情形,目前也都沒有股東出資額可以分次繳納的規定。

依據經濟部101年8月8日經商字第10102101300號函的說明,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該公司章程所訂定的股份總數發行時,依公司法第156條第2項規定,可以分次發行,所以股份有限公司在登記事項上就有資本總額及實收資本額的區分。不過,有限公司依照同法第100條有關公司資本總額由各股東全部繳足,不能分期繳款或向外招募的規定辦理時,這時候有限公司登記的資本總額就是由各股東全部已繳足的出資額總合,就沒有實收資本額的登記事項。

經濟部說明,資本總額指的是股份總數乘以每股金額,而實收資本額則是已發行股份總數乘以每股金額。並表示,依照公司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及第116條規定,無論是無限公司或是兩合公司,資本總額登記是公司章程必要記載的事項。而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都沒有股東出資額可以分次繳納的規定,所以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也就像有限公司一樣,只有資本總額的登記,並沒有實收資本額的登記事項。

至於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1項第3款規定,機關因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在擇定投標廠商的特定資格時,有關具有相當財力者,範圍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的十分之一的規定,以及公司登記資料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有實收資本額項目,至於有限公司、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都只有資本總額項目,因此是否可以用資本總額當成有限公司、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的實收資本額等問題,經濟部表示,這還需要要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意見。



資料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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