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強制險理賠,10日內須給付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為加速理賠,給付保險金或補償金期限修正為10個工作日;民眾因為未投保強制險而肇事,繳交罰鍰將可以分期繳納。

民國78年 6月東海大學研究生柯重宇慘死在違規聯結車輪下,面對與貨運行老闆協商後續賠償的過程中,柯媽媽驚覺人命竟如此廉價,決心要推動汽車強制責任險立法,讓車禍受害者能有最基本的保障。

為使制度更加周延、加強保障民眾權益,政院日前提案修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條文,將保險金給付由現行15天內縮短為10個工作天內給付,以落實迅速理賠原則。

此外,由於罰鍰金額對部分民眾可能造成經濟負擔,三讀通過條文授權交通主管機關訂定相關法令,讓民眾可分期繳納罰金。

金管會主委陳沖日前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自民國87年實施至今,截至98年11月底受害人理賠人次,累計已超過 181萬人次,累計理賠金額超過新台幣1369億元,有助對社會行的安全提供完善保障。

出處來源:中央社 記者周永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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