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圖書館符合獎助條例免房屋稅

私立圖書館可否免徵房屋稅?如何申請?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私立圖書館須符合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始可免徵房屋稅,依該規定,經文教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私立圖書館、博物館、藝術館、美術館、民俗文物館、實驗劇場等場所免徵房屋稅,但已辦妥財團法人登記或係辦妥登記之財團法人興辦,且其建築物為該財團法人所有為限。

該處進一步說明,符合上述免徵房屋稅規定之文化藝術場所,房屋所有權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經文教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財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組織章程等資料,於減免原因或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分處申報,逾期申報者自申報當月份起減免。

出處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陳秋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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