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介紹

LAWYER'S LETTER
【什麼是律師函】

當事人委託律師以律師名義發函者,一般稱為律師函,律師函有別於存證信函之處,在於其並無存證效力。在形式或內容上,律師函所表達的是委託人陳述之事實經過,並經律師以法律專業文字加以詮釋,其警告、威嚇之意味、效果頗為濃厚,期能使對造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若發律師函之後、未獲善意回應,當事人通常會進一步依法追訴。

【具有存證效果的律師存證信函】
  • (一)律師存證信函之形式 律師存證信函之本質為「存證信函」加上「律師函」,其兼具二者之效果,其乃目前實務上最正式的告知形式。
  • (二)律師存證信函之費用 律師存證信函的費用約為新台幣6000元至30000元不等,價格上比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高出許多,實際費用同樣視律師知名度及案件複雜程度費用而有所差異。此外,律師存證信函費用較高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律師存證信函為律師本人具名所發之存證信函,將來若案件進入訴訟程序時,律師有可能會被傳喚出庭作證,因此收取之費用較前述兩者為高。
【如何委託代擬「存證信函」、「律師函」、「律師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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