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銀行的催討及糾纏,免除及降低債務

五個非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可的理由

  • 確定債權金額,不會再加計利息。
  • 停止法院的執行及訴訟。
  • 有收入自提還款方案分6年償還,有房貸最多還8年有機會保住房屋。
  • 沒收入或入不敷出,清算後直接免除債務。若有不免責事由,繳付金額最多二成可免責。
  • 可以投勞保、買保險、存款開戶、繼承財產、不影響退休金。

 

銀行的催討及糾纏

銀行會一直電催、查找、外訪、強制執行、訴訟、甚至刑告,想辦法把第三人拉進來施壓。

強制執行:薪資、存款、郵局、股票、保險、動產、不動產、出資額、繼承遺產。

民事訴訟:塗銷所有權移轉、確認借名登記、代位分割共有物或遺產、撤銷遺產分割協議。

刑事訴訟:毀損債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詐欺。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