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廊老闆將贗品充做真品出售,買客已懷疑其真實性,老闆還會成立詐欺罪嗎?

某畫廊老闆A向富商B宣稱其有常玉名畫一幅,因其欲結束營業移民,故急於脫手,開價30萬元出售名畫。因遠低於市價,富商B對該畫的真實性雖生懷疑,但心想如果該畫是真跡,將大賺一筆,故仍決定將該畫買下,結果事後送鑑定,該畫為偽品,則A是否成立詐欺罪?

這在這案例中,畫廊老闆A將贗品充做真品欲出售,的確是施用詐術之行為,且被害人B亦有財產處分(買下該畫),但有問題的是,被害人B對於該畫的真實性有所懷疑,卻還是決定購買,是否還能算是陷於錯誤
應認為被害人主觀上已產生懷疑,則被害人顯然可以經由適當的方法,例如:鑑定、探詢市場交易行情或拒絕交易等,有許多方法可以保護自己、避免損害發生。若採此見解,則因富商B 對該畫的真實性雖生懷疑,卻沒有採取前述的方式來避免損害發生,想著可以大賺一筆而將該畫買下,故畫廊老闆A不會成立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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