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拿錢卻不辦事,照樣成立詐欺罪

事實概述:      

      高雄一對謝姓父子經營違法電玩,一名李姓男子的父親正好是當地警局分局長,便向謝姓父子索賄20萬元,交付賄款後便可受到警方特別關照,不會被抓,豈料謝姓父子交付賄款後,電子遊戲場仍遭警方查緝,電玩業者才知道李父不知情,檢方依詐欺罪將李男起訴,一審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高院日前以詐欺取財罪判處李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法律評析

黑吃黑,也會成立詐欺

      刑法詐欺罪要件為「施用詐術,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進而處分財產而受有財產上損害」,所謂施用詐術是指傳遞不實資訊,不限於宣稱的事實是合法或非法,例如把太白粉假裝是安非他命賣給他人、把BB槍假裝是真槍賣給他人,都仍然會成立詐欺罪。

 

      而本案中,李男讓謝男知道其父親是警局分局長,並傳送訊息告知謝姓父子有關警局內部動向,使謝男誤信李男確實能掌握警察掃蕩之行動,以為交付賄款給李男後,就會獲得特別關照,但李男收到錢後卻消極不作為,也沒依約請父親關照謝男的生意,足認是施用詐術詐騙謝男的行為,因此判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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