孌童女教師,判刑四年

   連日多起師生不倫,多發生於年紀較漲的男性教師對年輕女學生伸出狼爪,台南縣日前發生一起安親班女老師隊十歲大的女性學童性侵害事件,其行為令人髮指。

    永康市一家安親班的單身女老師,愛上班上十歲女童,對她猥褻性侵長達半年多,安親班發現後要求她不得再靠近女童,她竟到女童就讀的國小吞安眠藥自殺獲救。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女老師泯滅師道,事後無悔意,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四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永康市一家安親班的陳姓女老師(四十一歲),二○○五年九月起涉嫌性侵猥褻國小二年級的吳姓女童,在安親班時要求女童坐在她兩腿間,撫摸女童胸部及下體,女童弟弟發現時,她還拿十元打發他離開。因想念女童,陳女還到女童就讀的崑山國小,趁上午打掃及午休前,拉女童進廁所吸吮胸部致瘀青,並以手指侵入下體。

     安親班幹部二○○六年四月撞見女童被陳女抱坐在大腿,將女童轉班,女老師一周後又當著女童面前服安眠藥自殺,女童受到驚嚇,事發後轉學。

     陳女否認性侵,法官調查發現,女童處女膜完好、陰道未損傷,但陳女言行已逾越師生關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四年。

資料來源:《》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