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罰單,小心虧很大

不繳通行費請參閱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至於罰單若是送達到戶籍地,雖然訴訟文書並不以戶籍地為唯一送達的參考依據。但是如果是他常在戶籍地出入,或者是刻意留戶籍地,而去外地住。監理站因為不曉得他是不是確實住在那邊,他又沒留其他方式,所以他不能辯稱他未收到。

一名居住在桃園縣的徐姓民眾從去年四月以來,開車違規案件甚多,一共被警察開單告發四十八件,加上這些交通罰單一直未繳,除了必須繳納原來罰單的金額罰款之外,同時也被依法科以不同倍數的罰款;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庭長表示,這名徐姓民眾違規包括有超速,行經高速公路收費站未繳路費,違規停車等等,一共有四十八件,這些累積下來的罰金不少。

 
法律評析

不想繳罰單?小心罰更多

徐姓民眾沒繳罰單,遭監理站追繳罰鍰,違規停車是行政罰,非行政刑法。媒體誤記為「罰金」,應屬筆誤。而高速公路通行費是按照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徵收通行費,不繳通行費。
不繳通行費請參閱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至於罰單若是送達到戶籍地,雖然訴訟文書並不以戶籍地為唯一送達的參考依據。但是如果是他常在戶籍地出入,或者是刻意留戶籍地,而去外地住。監理站因為不曉得他是不是確實住在那邊,他又沒留其他方式,所以他不能辯稱他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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