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角頭暴力討債,男子躺馬路遭計程車輾斃

黃姓男子雖然是因為不堪被暴力追討,而躺在馬路上被計程車輾斃。但不是高姓角頭逼他躺的,高姓角頭只是要他還錢,並沒有要殺害他的意圖與行為,所以對於黃姓男子自殺的部份,不成立殺人罪。

新莊警方全力偵辦「○五三一」隨機開槍殺人案,卻意外破獲新莊舊街角頭「小高」涉嫌暴力逼債,將積欠五千元的黃姓男子逼上絕路,導致黃借酒澆愁,大喊:「我乾脆給車撞死好了!」在此同時,他就橫躺在馬路上,慘遭計程車當場輾斃。

法律評析

被討債喘不過氣?男子躺車道自殺

該案老街角頭「小高」涉嫌對死者黃姓男子暴力討債,若以侵害黃姓被害人生命做威脅要求黃姓被害人繳清債務,觸犯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至於黃姓男子雖然是因為不堪被暴力追討,而躺在馬路上被計程車輾斃。但不是高姓角頭逼他躺的,高姓角頭只是要他還錢,並沒有要殺害他的意圖與行為,所以對於黃姓男子自殺的部份,不成立殺人罪。


而莊姓計程車司機,若疏於注意馬路上有躺在地上的黃姓男子,而輾過去,構成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但仍須有檢警偵查現場環境而定,將來法官或許會審酌有無期待可能性適用餘地,具體判斷計程車的視角是否能注意地上有一個人?如果無法注意而輾過去,法律不能強人所難,該計程車司機也可能獲判無罪。若有辦法注意,而輾過去,需視計程車司機的心態判斷是「輾過去也沒差」的直接故意,而成立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或是單純疏於注意的過失致死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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