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限制型股票,要求操守

員工限制型股票,就是公司可為獎勵員工而增資發行新股,並以無償或優惠價格轉讓股份給員工,留住員工的心。與庫藏股、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相同,公司發行限制型股票,可限制員工不可在一定期間內轉讓,以免員工拿到配股以後就離職。

限制型股票今年首度開放上路,和碩(4938)率先採用,在發行條件中規定「操守條款」,引人矚目。董事長童子賢表示,員工人力最佳化不敢說已達到最佳,但期望分家後給一同二度創業努力的員工激勵,今年雖是收割年,但他強調真正的轉型成果還要堅持幾年才會顯現。

法律評析

何謂「限制型股票」?

企業為獎勵、留住優秀人才發行限制型股票,透過發行新股免費送給原員工、或低於市價由員工認購,但可規範幾年內不能轉讓或賣出,可限制分年領取,把業績績效等限制納入連結。初由台積電董座張忠謀提出,去年6月『公司法』修正三讀通過,2012上路。

過去紅利股票、認股權憑證和庫藏股雖都是常用的獎酬工具,但對員工來說,都是須付錢購買的「有償獎勵」;員工限制型股票的好處,就是公司可為獎勵員工而增資發行新股,並以無償或優惠價格轉讓股份給員工,留住員工的心。與庫藏股、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相同,公司發行限制型股票,可限制員工不可在一定期間內轉讓,以免員工拿到配股以後就離職。

法令明定,只要股東會有公司就可發行員工限制型股票。企業成立薪酬委員會後,薪酬委員可向董事會建議發行限制型股票,並在股東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股東出席,取得過半數同意發行即可。

 

資料來源:蘋果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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