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利巨罰金薄 T霸廣告主求重刑

男子洪宗煙長年竊佔國有土地,在高速公路旁設置T霸廣告,遭拆除後立即重建,新竹檢方認為洪「屢拆屢建」不知悔改,昨將他依違反建築法、竊佔等罪起訴,合併求處三年七個月徒刑。

許多駕駛人走中山高進入新竹縣路段時,常被沿路T霸搞得眼花撩亂,因T霸「春風吹又生」,曾有網路笑話:「只要看到T霸,就知道到了新竹」,形容新竹T霸密度之高。

新竹縣府去年向T霸「宣戰」,日前縣府宣布轄內五十九支T霸已全數拆除,現在走中山高,新竹縣沿途一片空蕩,過去T霸林立的現象已不復見。

起訴指出,四十六歲的洪宗煙,為連駿廣告公司負責人,九年前,先以每年八萬元租用新竹縣湖口鄉土地,在中山高兩側違法設置廣告T霸,之後再占用高公局管理的國有地,陸續「擴建」T霸。新竹縣府多次發函警告,洪置之不理,強制拆除後,洪又原地重建。

檢方調查,洪宗煙曾因違法設置T霸,分別遭新竹及苗栗地院判處卅天及九十天拘役,均得易科罰金。洪設立一支T霸只要出租一面廣告,每月就可獲利三萬元,兩面就是六萬。

檢方認為,先前的判決都輕縱,讓洪宗煙「以鉅額獲利繳納微薄罰金」,而且心存僥倖,視法律如無物,衡量洪一犯再犯惡性重大,針對其三次違反建築法及兩次觸犯竊佔罪的犯行,合併求刑三年七個月。

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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