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刀殺父 孽子丟繼承權

長期失業在家的新北市陳姓宅男吵著要分祖產,被父趕出家門要求自食其力,竟心生怨恨,仿韓國電影《朋友》劇中殺人手法,用生魚片刀和菜刀,埋伏砍殺父親近九十刀致死,陳母目睹人倫悲劇,痛心請求法官判兒死刑,再提民事訴訟主張剝奪兒子繼承權,板橋地院昨判陳男喪失繼承權。

 

陳姓男子殺父被判死刑後,又被母親提告剝奪其繼承權,律師謝恩華表示,陳男故意殺死被繼承人也就是自己的父親,且已被判死刑,完全符合《民法》繼承編喪失繼承權的法定要件,而且就算陳男父親沒有因此死亡,只要陳男被判有罪,他都會喪失繼承權。
 
不曾扶養屬虐待
謝恩華律師說,根據《民法》規定除殺害被繼承人會喪失繼承權之外,用詐欺、脅迫方式使被繼承人撤回或變更遺囑,或偽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遺囑等,都會被剝奪繼承權,「若對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侮辱,只要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同樣會喪失繼承權。」 
過去也曾發生子女不孝被剝奪繼承權案例,例如一名林姓獨子不曾扶養父親,父親過世也不出面處理喪事,後來法官根據林父生前筆記本,認定林男行為已屬對父親的重大虐待,判他喪失繼承權。 
 
害父酗酒死也算
去年八月,高雄柳姓父親不滿二兒子私自公證結婚,拉下臉取消婚宴後開始酗酒,導致癌症過世,三兒子不滿二哥間接害死父親訴請剝奪其繼承權,法院判准。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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