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罵賤女人 男友判拘役

台北市30歲黃姓男子與女友在住處吵架,報警處理後,黃男竟在警察面前大罵女友是「賤女人」,女友憤而提告。台北地院日前審理,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台北市30歲黃姓男子在今年2月間,與女友在住處樓梯間發生爭吵,黃男報警處理,警察趕到現場時,黃男竟大罵女友「賤女人」,女友不堪受辱,憤而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對黃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黃男未能以理性方式表達意見,公然以粗鄙不雅文辭污辱他人,但審酌黃男自白犯行,已有悔意,最後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