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超車惡意攔車 男子遭求刑

 

新北市魏姓男子今年4月間兩度因不滿其他車輛超車,駕車到對方車道攔車,並持球棒恐嚇。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公共危險及恐嚇罪將魏男起訴,並分別求處6月至1年不等徒刑。
 
起訴書指出,37歲的魏姓男子4月11日上午駕車沿深坑交流道附近文山路的第二車道行駛時,因另1名林姓男子在第一車道超車行駛,讓他心生不滿,便駕車跨越標線,侵入第一車道,並煞車停止,企圖阻擋林男車輛。
 
林男見狀想要把車開到第二車道,魏男又啟動車輛,把車輛切入第二車道,並煞車減速作勢停車,魏男用這種方式3次強行阻擋林男車輛,但沒有成功。
 
起訴書表示,等到雙方駕駛到交叉路口等紅燈時,魏男持木製球棒下車走到林男駕駛座旁,出言恐嚇,讓林男心生恐懼被迫道歉。
 
4月13日上午,魏姓男子駕車沿新北市新店區國道3號公路南下路段行駛時,見江姓男子駕車超車,便以切換車道煞車阻擋的方式,在安坑隧道內迫使江姓男子在高速公路上停車,並持球棒下車辱罵江男後離去。
 
魏姓男子在偵訊時坦承犯行,檢方認為他的行為已成慣行,對不特定駕駛及用路人產生危害,風險甚巨,請求法院對魏男的2個行為(4月11日、4月13日)及2個罪名(公共危險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分別求處8月、1年及6月、7月徒刑。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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