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晞與艾莉表哥打架

在台視偶像劇【下一站,幸福】中,任光晞(吳建豪飾演)眼見艾莉表哥眾人欺負許方國(鄭有傑飾演),深覺得艾莉表哥率眾人欺負弱小太沒男子氣概,再加上對方是要找光晞他算帳,不干許方國的事情,要眾人放了方國。光晞遂要艾莉表哥堂堂正正的打一架吧!艾莉表哥打不贏他,遂暗中持刀要往光晞砍去,光晞搶過艾莉表哥手中的刀,架住艾莉表哥的脖子,威脅說:「你信不信,我馬上可以讓你沒命,而且我自從小時候我爸過世之後,我得了重大創傷症候群(PTSD﹚,有經醫師診斷我有精神疾病,殺了你,我不會有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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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評析

該案許方國已經平安離開,至於艾莉表哥在與光晞打架過程中,拔刀欲行刺光晞,觸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殺人未遂罪,因為屬於障礙未遂,法官得按殺人罪刑度減輕艾莉表哥之刑期。


至於光晞與艾莉表哥互毆,因為傷害罪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雙方也可以互告。此案,因為方國已經平安離去.所以自然不該當「自己或他人遭遇現在不法之侵害」情形,光晞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至於,光晞奪刀後威脅艾莉表哥部份,涉嫌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至於光晞是否可否針對艾莉表哥持刀欲殺後才反擊一事,主張正當防衛,具體個案有法官判斷。
 

而重大創傷症候群(PTSD)是否屬於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不能辨別行為違法(刑法第19條第1項),或者辨別違法行為能力顯著降低之疾病(刑法第19條第2項),而主張不罰,或者減輕其刑,應由法官依個案判斷。該案光晞顯然知道殺人是有罪的,若該案真的著手為之,則光晞仍然會觸犯刑法第271條故意殺人罪。
 

另外一般群眾遇到如果有人打群架,切勿在場圍觀助勢。不但可能自身生命或身體受到無辜波及的可能.也可能因為替人加油助勢,而觸犯刑法283條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手實施傷害者,仍依傷害各條之規定處斷。」
 

而若只是經過並未助勢的群眾,則依照最高法院20年非字第114號要旨:「刑法第三百條前段所謂在場助勢之人,指參與聚眾鬥毆之情形而言。若因臨時口角發生鬥毆,即與事前以鬥毆之意思而聚眾者有別。凡在場而未下手之人,除確有助勢情事可認為幫助正犯之行為,應依刑法第四十四條從犯之規定處斷外,要不得援用刑法第三百條前段(現在的刑法第283條)論科。」所以若為參與助勢,只是經過或圍觀,尚不足以構成聚眾鬥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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