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器捐同意書 健保IC卡可註記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4日電)衛生署今天公告新版的「器官捐贈同意書」,民眾表達器捐意願,需採用新版本,並可在健保IC卡上註記,讓醫療人員及家屬充分瞭解往生者的生前意願。

衛生署指出,民眾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或加註健保IC卡的註記,醫院、醫師絕不會因知悉捐贈意願,而不施予必要治療;且意願註記可隨時撤除,有意註記或想撤除意願者,可向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或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聯繫。

另外,最近媒體報導,有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企圖假藉提供「喪葬補助費」名義,說服受刑人器官捐贈。

衛生署對此表示,器官捐贈為無償贈與,由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公平分配,不得私相授受,勸募器官者也不得以金錢做誘因,違者將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處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990624

出處來源:YAHOO奇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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