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姦未成年少女 4惡少重判3年8月

四名八家將少年去年九月酒後綑綁好友的女朋友,輪姦後強拍裸照,恐嚇被害少女不得聲張,事後卻四處炫耀「上了幼齒正妹」。警方聽到傳言主動訪查抓人,少女男友才知死黨惡行。

住彰化田中鎮的十五歲被害少女,去年九月到台北念書,因適應不良逕自返鄉,投靠同年齡的謝姓男友;但因為男友家教嚴格,不敢讓少女留宿家中,請曾等好友騎機車載女友投宿賴姓堂兄弟家。
某天凌晨曾等四人喝酒後,見少女姿色可人,心生歹念,趁少女上床就寢時,四人上前強抱少女吃豆腐,少女嚇得大叫掙扎,混亂間,少女一腳踢中賴姓少年下體,四人被激怒,共同壓制少女並用尼龍繩綑綁手腳,再強行脫衣輪暴。

四少年在審理時仍狡辯是少女自願;彰化地院少年法庭認為四人以眾凌寡、犯案手段惡劣,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四人各判刑三年八月。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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