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計畫

指行政機關為將來一定期限內達成特定之目的或實現一定之構想,事前就達成該目的或實現該構想有關之方法、步驟或措施等所為之設計與規劃。(行政程序法第163條)行政機關為達成其特定之行政目的所為之設計與規劃,應經一定之程序,稱為「行政計畫確定程序」。其目的在藉程序之進行與參與,使利害關係人及有關機關得以表示意見集思廣義,相互溝通,使確定之計畫內容合理可行。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