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幫忙夾毒品入監,重判7年

屏東監獄替代役男蘭世民涉嫌收賄7000元,接受受刑人詹曜仁、梁恭銘、唐道凡之託,夾帶FM2藥丸,兩次成功闖關進監獄交給3人食用,還暗槓2顆自用,獄方接獲檢舉查獲,屏東地院判處蘭世民7年徒刑,3名受刑人分別判處2年2月到3年6月不等徒刑。
蘭世民(23歲)以4000元代價,受託於詹曜仁外出接洽廖姓藥頭,把FM2藥丸綁在大腿內側胯下,回監交給詹使用,梁、唐二人聽聞後,透過詹牽線,託蘭世民再度夾毒入監,蘭仿前模式再度攜毒進屏東監獄,並暗槓2顆自用。
獄方接獲匿名檢舉信函展開調查,對全體服勤替代役男及在監收容人驗尿、安檢,扣得梁恭銘來不及湮滅的FM2藥丸8顆,蘭世民坦承不諱,一審昨天判決,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轉讓三級毒品等罪判刑。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11/78/1cs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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