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監守自盜案 主嫌遭求重刑15年

發生在民國93年間的台銀監守自盜案,主嫌謝姓男子涉嫌盜領公款新台幣3.2億元,逃匿5年,日前遭逮。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具體求刑15年。
北檢起訴書指出,93年間擔任台銀松江分行練習員的謝姓男子,利用電子轉帳帳戶可透過網路進行不限額度轉帳的特性及台銀內部控管疏漏,涉嫌以「虛存轉帳」方式,企圖將3.2億元公款轉入私人帳戶,但僅成功領走其中的2000多萬元現金。

起訴書指出,謝姓男子當時眼見事跡敗露,將盜領款項購買2萬元美金、2萬歐元、100張面額美金1000元的旅行支票,並於94年底將旅行支票郵寄給太太鄭姓女子,再由鄭女的姑姑鄭寶貴,化整為零持往日本兌領,用人頭戶洗錢轉入鄭夙雅帳戶。

去年10月2日,鄭姓女子持上述旅行支票於日本匯兌時,由於支票票號已由銀行列入警示,檢警藉此掌握謝姓男子等人的行蹤,去年12月間將謝世宏逮捕並羈押禁見。

全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謝姓男子的犯行嚴重挑戰金融業務安全性,案發後並持續透過家人協助洗錢,坐享其成,而逃匿多年到案後,仍拒絕詳實交代犯行,因此具體求處15年重刑。兩名鄭姓女子部分也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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