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療法缺乏處理機制,衛生署遭糾正

監委程仁宏4日上午指出,衛生署82年間將民俗療法不列入醫療管理行為所公告內容的文義顯有錯誤,且多年來對於該等行為安全及品質把關機制付之闕如,監督管理措施故步自封,因此提案糾正。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議3日針對衛生署未將民俗療法列入醫療管理行為,也未提供民俗調理從業人員正確資訊,以避免逾越醫療行為分際,對於相關醫療廣告或宣稱療效,但實際執行醫療行為者也缺乏主動積極處理機制,通過監委程仁宏、楊美鈴所提糾正案移送行政院轉飭衛生署確實檢討改善,並於2個月內將結果函覆。

監委程仁宏表示,衛生署公告本旨在於「不得宣稱療效」及「不得從事任何醫療行為」,但其文義卻使業者誤以為其行為係法所不管,坊間不乏協會自行核發證照,讓民眾以為經衛生機關核可設立。

他在記者會上還提到以前自己也曾因落枕,接受家人「民俗療法」的建議,在治療時還可以聽到骨頭喀喀響的聲音。

監委表示,以推拿為例,為中醫師診治病人後對疾病診斷所開立的推拿處置處方,係屬醫療業務,形成中醫師推拿受醫療法及醫師法規範,民俗調理業者執行推拿業務、卻未納入管理的奇特現象。

再以「整脊」為例,涉及脊椎矯治,係屬醫療行為,推拿則系運用手技造成人體外的刺激,卻時有跨入脊椎行為範疇,若手法不當亦有造成危險可能;可是民俗調理從業人員卻未必知悉整脊及推拿界限,自難保障民眾權益。

程仁宏與楊美鈴指出,近年來不時出現民俗療法的糾紛,也常發生從業人員執行業務造成民眾身體嚴重受到傷害事件,甚有危及生命安全情事;衛生署未建立相關把關機制,且民俗療法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相關部會有必要透過教育訓練或納入技能檢定,以提升人員素質,保障民眾權益。

出處來源: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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