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榮民「喪葬補助」仍處研議階段

針對媒體刊載「馬政府決恢復榮民喪葬補助」之報導,退輔會今天表示,該會與國防部現仍處於研議階段,並未定案,對「不分貧富一律發給」、「退輔會提供新版本予立法委員及研議修正就養安置辦法」等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特別與以澄清說明。

 退輔會指出,按現行該會「就養安置辦法」第二條規定,對生活較困苦符合全部供給制(公費)就養榮民亡故後,可申請喪葬補助費外;另各縣、市政府對一般民眾、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人民亡故時,其家屬也可向各縣市政府申請「喪葬補助費」;而有參加農保、勞保及國民年金者,亡故時遺屬亦可請領喪葬給付。

 退輔會表示,目前刻正與國防部一同研議服役滿十年以上之軍人,退伍後亡故,如未屬公費就養榮民,又不具農保、勞保資格者,又以現行國民年金法排除已領取軍人保險、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即無法參加國民年金之資格,亡故時,遺屬均無法獲得政府喪葬補助之照顧,似有不公平,乃有此類案件陳情,故該會及國防部在接獲民意代表轉達人民陳情後,即刻共同會商研議,惟目前並未定案。

 退輔會強調,目前該會發給就養榮民「喪葬補助費」,均訂有排除條款,凡已申領政府預算發給之喪葬補助者,即不得重複申領,所有陳情案件日後如確定已發給,也將會比照律訂相同排除條款,絕不會不分貧富或對象不設限發給補助。

出處來源:軍聞社(記者孔繁嘉台北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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